发布日期:2024年09月24日 在长春注册商标,需要准备以下基本材料,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: ● 内容: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(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)、商标图样、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等。 ● 格式: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标准格式填写。 ● 企业申请: ●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:需加盖企业公章。 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:如身份证复印件。 ● 个人申请: ● 身份证复印件:需正反面复印。 ●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如适用):需加盖公章。 ● 数量:需提供5份清晰的商标图样。 ● 规格:图样应为黑白或彩色,尺寸不小于5厘米×5厘米,不大于10厘米×10厘米。 ● 格式:电子版图样需为JPG或PNG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。 ● 类别选择:根据《尼斯分类表》选择相应的商品或服务类别。 ● 具体项目:列出具体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,以便准确分类。 ● 内容:明确委托事项、委托权限、委托期限等。 ● 签字盖章:需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,代理机构盖章。 ● 优先权证明文件(如适用):若主张优先权,需提供在先申请的证明文件。 ● 商标使用证据(如适用):在某些情况下,可能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以证明商标的显著性。 ● 规费缴纳: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商标注册申请费。 ● 缴费凭证:提供缴费成功的凭证,如银行转账截图或缴费收据。 ● 材料完整性:确保所有材料齐全、信息准确无误。 ● 格式规范性:按照官方要求的标准格式准备材料,避免因格式问题导致申请被退回。 ● 及时更新:若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有变更,需及时更新相关材料。 准备齐全这些基本材料后,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。建议在准备过程中,如有疑问,可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,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。 ○上述信息仅供参考!
1. 商标注册申请书
2.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
3. 商标图样
4. 商品或服务类别及项目
5. 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,需提供委托书
6. 其他补充材料
7. 费用缴纳证明
注意事项:





